许可和转让是两笔完全不同的买卖:转让是把权利卖掉,许可是把权利借出去用一段时间。
准则对此写得很直接——这两句话决定了后面所有的技术判断。
评估对象是什么?
执行以许可使用为目的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评估对象通常为知识产权资产的使用权。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知识产权》(中评协〔2023〕14 号)第十四条
所以委托时最要紧的一句是:你要的是转让评估还是许可评估。 说成「评一下这个专利值多少」,两边理解的可能是两件事。
许可条款要谈到什么程度才评得准?
因为条款本身就是价值的主要构成。准则要求:
执行以许可使用为目的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 (一)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知识产权许可使用的规定; (二)关注许可模式、许可使用期限和其他许可约定等,确定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披露许可模式、许可使用期限和其他许可约定等。
——同一准则第二十八条
落到具体的谈判条款上,下面这几项每一项都会改变结论:
- 许可模式——独占、排他、还是普通。独占意味着权利人自己也不能再用;普通许可可以同时授权多家。
- 期限——许可几年,能不能续。
- 地域与领域范围——全国还是某个省,全行业还是限定用途。
- 能不能再许可(分许可)。
- 有没有最低使用费、有没有排他期。
⚠ 所以顺序是:条款谈到一个轮廓,再来做评估。 什么都没定就先评,评的是一个不存在的交易。
结论一定得是一个具体金额吗?
这是许可评估很实用的一条,很多人不知道:
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报告应当以文字和数字形式表述评估结论。但是,对于以许可使用为目的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报告,可以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约定,采用以货币计量的绝对数或者以许可费率等计量的相对数表述评估结论。
——同一准则第三十八条
现实中大量许可是按销售额提成的。这种安排下,「值 800 万」不如「按含税销售额的 3% 提成」有用——后者能直接写进合同。
要哪一种,在委托合同里约定清楚就行。
关联方之间的许可,为什么更要有报告?
因为许可费直接决定两家主体之间的利润怎么分,进而影响税负。关联交易最常被质疑的就是定价公不公允。
一份载明评估对象、许可模式、期限、方法、依据和假设的报告,把定价的形成过程摆到台面上——比「参照行业惯例」有分量得多。
⚠ 跨境许可还可能涉及转让定价的合规要求。这类项目建议同时听取税务顾问的意见,评估和税务口径要对得上。
什么情况下你不用做这个评估?
- 许可条款八字还没一撇。 模式、期限、范围都没谈,评估做不准,做了也要重做。这个阶段需要的是谈判思路,不是报告。
- 双方是非关联方、自由谈成的价格,也没有外部使用方。 市场自己谈出来的价格本身就是最好的依据。
- 权利状态自查没过。 专利欠费、商标过了续展期、有在先独占许可、正在被提无效——先解决这些。
有意义的时点:许可条款有了轮廓,并且需要向税务、股东、外部投资人或者交易对方交代定价依据。
第一次联系,要说清哪几样?
- 要的是许可评估还是转让评估;
- 许可模式、期限、地域与领域范围,谈到哪一步了;
- 双方是不是关联方,涉不涉及跨境;
- 你希望结论是一个金额,还是一个费率。
工作日当天回电,这一步不收费。(我们承诺什么、你怎么核 →)
现在该做什么?
先把许可条款谈到的轮廓说一下。条款和结论是互相咬合的——我们也可以先告诉你哪几条最影响价值,你带着这个去谈。